明天我就要上绞刑架了,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以求灵魂安生——《黑猫》
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刑罚,死刑几乎从文明国家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程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在中世纪死刑甚至一度居于刑罚制度的核心。但到了近现代,人权保障被普遍承认为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如何保障生命权这一最根本的人权日益受到关注,对死刑合理性的探讨的声音也逐渐增多。今天我们就从历史上最早论述死刑问题的著作——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说起,在梳理前人相关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笔者关于死刑存废的一些不成熟思考。
一、贝卡里亚的死刑思想
贝卡里亚是倡导废除死刑的先行者,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他首先追溯了刑罚权的由来。在贝卡里亚看来,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人们必须牺牲一部分自由,牺牲的这一部分自由总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 ,但是无疑每个人都希望牺牲的这一部分越少越好,只要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了,如果刑罚超过了保护集存的公共利益这一需要,它本质上就是不公正的。可以看出,贝卡里亚的对于刑罚持一种功利的、限制性 的视角。
基于这种视角,贝卡里亚首先对死刑本身的正当性提出了质疑 。既然国家的成立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自由,那么当国家的法律将杀人行为规定为严重的罪行并应该受到惩罚时,本身也应该坚持规定而不去杀人。他还从“环境塑造人性”的论点出发,提出杀人犯罪与社会环境有着直接联系。既然认为杀人是一种罪行,可国家在禁止公民杀人的同时,自己却“合法杀人”,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死刑本身给人们树立起了一个残暴的榜样,败坏了社会环境、助长了人性的残忍。
贝卡里亚进一步提问,死刑真的能达到刑罚所要实现的效果吗?他对此表示深刻的怀疑。首先,统治者一般采取公开、残酷的手段执行死刑,希望以此震慑所有社会的成员。但死刑的残酷场面反而会让观众感受到罪犯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的渺小无助,从而产生一种怜悯。这容易让民众忽视罪犯所犯的罪行,不利于刑法发挥其行为规范作用。其次,正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死刑的场面只在一瞬间就结束了,虽然能对人造成极大冲击与震撼,但只能起到暂时的威吓作用 。而贝卡里亚认为,潜移默化的影响最为深刻,刑罚的威慑力在于持续性,而非暂时的强烈性。因此他主张用劳役或终身劳役替代死刑。最后,死刑威吓效果不可持久。
贝卡里亚在书中写道:“人的心灵就像液体一样,总是顺应着它周围的事物,随着刑场变得日益残酷,这些心灵也变得麻木不仁了。”
他指出,统治者往往把刑罚故意设置成残酷、吓人的手段,其实适用较轻的刑罚就足以达到其威慑社会的效果。如果严酷的刑罚动辄使用,长此以往人们会习以为常,最终人们将找不到有效的方法预防并惩治犯罪。
二、笔者对死刑存废的看法
笔者认为,贝卡里亚生活的时代据我们毕竟有二百多年,当代人在引用他的文字作为探讨当下是否应该废除死刑这一问题的论据时,应当注意到其思想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贝卡里亚处在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作斗争的时代,当时欧洲的广大地区仍然在封建专制统治下,刑法只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还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人权保障机能,罪刑法定原则更没有被广泛接受。因此,当时的刑罚执行不仅由统治者随意决定,诸如示众、虐待至死等残酷刑罚的使用也是极其普遍。因此细究其思想,贝卡里亚并非要禁止一切死刑,他所反对的是当时被滥用的、惨无人道的死刑。当下讨论死刑的存废,必然要从当代的社会现实出发。就笔者个人而言,是支持在我国保留死刑的。
首先,虽然贝卡里亚认为死刑对人的影响是短暂的,但笔者认为,任何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的俗语就反映出人们的这种心理,而现实生活中也正是死亡的威胁极大地遏制了人们的犯罪欲望。因此,死刑毫无疑问是具有震慑作用的,它有利于刑法规制人们的行为。
其次,死刑之所以会引发旁观者怜悯,除了人天生具备“恻隐之心”以外,更是由于长期以来,人类历史上与死刑相关的法律制度大多极不合理: 统治者制定的刑法往往异常苛刻,比如古希腊的《德拉古法典》,连盗窃蔬菜和犯懒惰罪都要处死;执行死刑的手段如斩首、绞刑、凌迟等,也往往是公开的、极其残酷的。这就导致很多死刑犯其实受了无妄之灾,难免不被民众同情。而在现代社会,不滥杀已经成为死刑适用的制导精神,死刑执行的过程不再公开,方式也经过了重大改革,人道性得到了极大保障。人们尽管仍然可能对死刑犯抱有惋惜之情,但不会引发对社会制度和法秩序的强烈矛盾。
而且,贝卡里亚自己也提出了“刑罚与犯罪相对称”的原则 ,认为对公共利益危害越大的犯罪,制止犯罪的手段也应该越强力,这一原则被现代各国的刑法广泛吸收,从这个逻辑出发,对一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处以死刑是十分正当的。2011年,32 岁的杀手布雷维克使用自动武器进行扫射,在挪威于特岛血洗了一个青少年夏令营地,共造成 77 人死亡。对于这种犯罪,除了死刑以外,还有哪种刑罚能予以适当且公正的处罚呢?以不人道、残暴的名义否定死刑,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从本质上说,死刑是人民为了惩治一个极大的恶而不得不采取的一个较小的恶。极端残忍的罪犯已经在极大程度上侵犯了全体人民的权益,若对他们不处以死刑,既没有考虑被害人的利益,更没有考虑整体社会正义和公众心理,这才是最大的不人道。
最后需要指出,死刑存废与某国的人权保障力度或文明程度并无必然联系。近年来很多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人权的幌子,质疑我国保留死刑是对人权保护力度不够的表现。且不用说俄罗斯、美国、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均在法律上较为全面地保留了死刑,广大穆斯林国家更是坚决反对废止死刑,即使是在人权学说的策源地欧洲,《欧洲人权公约》的第二条也规定:"任何人的生存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故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但是,法院依法对他所犯的罪刑定罪并付诸执行的除外。” 作为法律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死刑存废不是“一刀切”的问题,而需要根据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综合衡量。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正处于关键转型期,性质恶劣的暴力、杀人案件数量不容小觑,整体的犯罪状况并不乐观,保留死刑十分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而如果采取相反的做法——用死刑的废止或者死刑的放弃适用来促进社会向文明和先进状态发展,则可能导致社会的混乱,民众的法律观念、社会管理手段都会受到挑战。至于什么时候废除死刑,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在我国发展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鲜有残忍暴力犯罪发生的社会阶段之时再做商榷。
当然,虽然我们不能全盘照搬贝卡里亚的主张而废除死刑,但他的思想仍然在当代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合理吸收 。随着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和国际环境的逐步和平化,联合国在推动废止死刑方面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推动保留并适用死刑较多的国家限制和减少死刑。中国也在这一国际大环境下自觉、积极地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在历次的刑法修订中,死刑罪名数量在总体上是不断减少的,从最多时的71个逐步减少到目前的46个。同时,死刑的适用范围也受到了限制,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者、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75周岁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均不适用死刑。而在死刑执行程序中,立即执行的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的可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命令也须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由此看来,我国死刑的适用是愈发慎重的,通过合理的程序设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的误判和滥用问题。
归根结底,死刑存废不是一个单纯的刑法学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死刑与犯罪率的提高或降低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是一个既难证实也难以证伪的社会问题。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可以有诸多不同意见存在,但笔者认为,问题的讨论必须脱离空谈,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同时体现人文关怀的立场。这样,法律才能既考虑民意,又超越民众的偏见;既维护广大人民的人权,又不落入脱离社会现实、一味空谈人权的窠臼。
嘿哟,今天咱来唠唠一个超级严肃又超级有争议的话题——死刑到底该不该废除。各说各有理,这就像是一场辩论赛在脑海里打得热火朝天,正方和反方都恨不得跳起来掐架呢。
主张废除死刑的理由
咱先说说那些主张废除死刑的观点哈。死刑并不能真正解决犯罪的根源问题, 就好像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只是把这个犯罪的人给消灭了,但没把社会上那些让人犯罪的因素给除掉。这就像割韭菜一样,光把露在外面的韭菜割了,根还在土里,说不定哪天又长出来了。
另外呢,废除死刑的人还觉得这有点太残忍啦。 你想想,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没了,不管这个人犯了多大的罪,那场面想想都有点让人心里发毛。这就像是你本来只想惩罚一下调皮的孩子,结果一失手把孩子打得太狠了,自己心里也不好受。
主张保留死刑的理由
不过呢,咱也不能光听废除死刑那一方的。那些主张保留死刑的人也有他们的道理。他们就像是正义的卫士,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他们说有些罪行实在是太恶劣啦,不判死刑都对不起受害者和广大人民群众。 比如说那些丧心病狂的连环杀手,或者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的坏蛋,如果不把他们送上断头台,那大家心里的那口气怎么也顺不过来呀。这就像你家里进了一只大老鼠,把你最心爱的东西都咬坏了,你肯定恨不得一下子把老鼠给消灭掉。
而且呢,死刑也有一定的威慑力呀。就像一把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那些想犯罪的人心里有点怕怕的。 要是没有死刑了,那些本来就胆大包天的家伙可能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这就好比一个没有警察的小镇,坏人肯定会到处撒野。
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呢,保留死刑有时候也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人家亲人被残忍地杀害了,如果凶手还能在监狱里好吃好喝地活着,那受害者家属得多难受呀。这就像你被人打了一拳,结果打人的家伙一点惩罚都没有,你肯定觉得不公平。
哎呀呀,说了这么多,其实死刑废还是不废真的很难有一个绝对的答案。不过呢,不管怎么样,我们的目的都是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更加和谐,让犯罪越来越少,让人们都能过上安心的日子。所以呢,这场关于死刑的争论还会继续下去,就像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大家都在努力地奔跑着,寻找着那个最正确的方向。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来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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